第167章
“对。”李世民微微笑起来,“不过还得拿一小股骑兵试探一下,虽然我觉得夏军躁动,颇有些散乱,但还是得验证过后,再冲击敌军的弱点……”
大军的人数太多,也未必是好事,窦建德的治军能力显然比李世民差了不止一个量级,夏军的纪律性不行,破绽不少。
而李世民最擅长的就是在前期侦查阶段试探敌方深浅,而后打防守反击,一眼看破敌军弱点,接着把握住机会,以己方之精锐猛攻敌人弱点。
不动则已,一动则如雷霆。
政崽看得多了,也看出些门道来,有时候甚至能猜到李世民想干什么。
这个年草草地过去了。
转眼到了二月,满地的草芽绿油油的,夏军被卡了太久,人心浮动,几次想攻击,都因为虎牢关地势太凶险,唐军坚如磐石,被迫无功而返。
李世民却优哉游哉,气定神闲,甚至有心情在两军对阵时,笑吟吟评价敌方将领的马很好。
“好神骏的马!”
“殿下喜欢?”尉迟敬德反应最快,大声道,“我为殿下把马夺过来!”
“不必如此!”李世民忙道,“马再好,也不值得你来犯险。哪有为了马而折损大将的?”
“殿下不必担心,某去去就回!”尉迟敬德豪爽一笑,带着两个骑兵,直接冲入夏军阵中,犹如猛虎下山,横冲直撞,一槊击飞那倒霉将领,连人带马,给李世民压了回来。
夏军眼睁睁看着,竟然无人能挡。[1]
这倒霉家伙是王世充的侄子,这辈子也想不到自己当众被俘的原因是坐骑太好,被李世民看上,称赞了一句。
当然可能也怪他自己,没事出阵炫耀什么。咋地,就你能耐?就你铠甲鲜亮骏马英武?
李世民对尉迟敬德大为赞赏,上手摸摸这战利品骏马,赞道:“不愧是隋炀帝御赐的神驹,确实俊朗。”
【你的大胖马和青青紫紫听到了,要不高兴了。】
【那是青骓和飒露紫。】
【对呀,青和紫。】
这一番阵前戏弄,更证实了李世民的判断,夏军确实反应迟钝,上下指挥不及时,遇到突袭时来不及反应,仿佛一只笨重的熊,看起来体型庞大,但不够灵敏。
针对这个问题,李世民释放诱饵,静等敌人上钩。
不到一个月,唐军每日放马到黄河北岸的行径,总算诱住了窦建德。夏军倾巢而出,沿汜水列阵,南北绵延二十里。
【他好笨啊。】政崽忍不住吐槽。
【哪里笨呀?】李世民按兵不动,还有心情回复孩子。
【哪有这样列阵的?傻乎乎的。】
【谁说没有?裴寂也是这么列阵的,他还不如窦建德呢,窦建德临水列阵,裴寂跑山上扎营,最后因为没水喝被断了水源,一战即溃。】
政崽很无语:【窦建德应该不愿意,你拿裴寂那个笨蛋跟他比。】
【哈哈……那倒也是。】
跟李世民打仗,是不能犯任何错误的,因为在错误出现的时候,玄甲军就杀到了。
李世民先静候半日,等夏军疲惫焦躁,进退两难的时候,直接派宇文士及率三百骑兵,冲过去扰乱敌阵。
夏军果然骚动,宛如一颗苹果落进猴群里,群体为之一乱。
李世民亲率玄甲军冲锋,秦琼程咬金和尉迟敬德全都在侧,势如破竹,杀穿整个夏军。
十万又如何?三千五百玄甲军照样能从阵前,杀到阵后,硬生生劈开夏军二十里。
李世民的箭囊射空了,换为双刀,霜刃凛凛,纵马疾驰,血盈于袖,洒之复战。
青骓的屁股中了四箭,但它的脚步并没有为此停止。
政崽的灵力泼洒出去,也不管自己到底能不能干涉战场,总之全洒出去。
血色淅淅沥沥,犹如一场漫长的雨,淋漓地染红玄甲军的盔甲。
正午的金乌,变成傍晚的残阳时,唐军的大旗在夏军大后方展开,战旗昭昭,犹如烈火。
硕大的“秦”字肆意招展,昭示着夏军全线崩溃的开始。
玄甲军就这么张扬着战旗,在混乱的夏军内部来回穿插,如同一把尖锐的手术刀,在血肉中拧动切割。
更多的鲜血汇成河流,窦建德的指挥部甚至联系不上自己的兵卒,就被全部抄了,一锅端。
屈突通的大军同时压上,在正面稳稳地淹没夏军,所向披靡,扩大战果。
凡战者,以正合,以奇胜。如此教科书般的漂亮胜仗,窦建德输得不冤。
当李世民的刀架到窦建德脖子上的时候,这场大战,也就落幕了一半。
还有一半,在几日后李世民把窦建德压到洛阳城下时,得到补充。
弹尽粮绝的王世充,绝望投降。
秦王的战功,在这一刻,达到了顶峰。
【他们两个,也会死吗?】
【谁?】
【窦建德和王世充。】政崽思量道,【他们会像李密一样死掉吗?】
李渊每次都会杀掉敌方的首领,不管是自愿投降的还是被俘的,也不管一开始李渊装得多和蔼可亲,反正没过多久,他们都会因为各种原因,直接或间接地死在李渊手里。
【窦建德在河北的名声很好,他跟王世充不一样,我没打算要他死。】
【哦,如果祖父要他死呢?】
李渊对李世民最大的友好,就是支持李世民打仗了,战争一结束,什么问题都来了。
作者有话说:
[1]出自《旧唐书》
第109章魏征来了
【我会尽力保全他的。】这是李世民的心意, 但政崽对他能不能做到,其实是带有一点疑问的。
无他,李渊太会扯后腿了。
好在在李渊的诏令到达前线之前, 洛阳一切由李世民说了算。
李世民封锁了洛阳宫的财物与文书, 让百姓可以自由进出,开仓放粮,维持秩序,接手了洛阳的城防。
这一切他做得很熟练,有条不紊,还有空跟窦建德王世充聊聊天。
“我打王世充, 有你什么事儿?”
“我要是不来, 不得劳烦您远取吗?”窦建德幽默道。[1]
王世充率群臣请降的时候, 李世民还笑眯眯地问:“你以前总把我当小孩子看, 说我是唐童, 现在怎么这么恭敬?败在唐童手里, 感想如何?”
王世充无奈,唯有磕头谢罪。[2]
唐军走进洛阳宫殿的时候, 其金碧辉煌, 雕梁画栋,让见者无不赞叹。
好闪啊, 和政崽的审美是两个极端, 光是用眼睛这么看上一圈, 就觉得很累了。
【就这么烧了怪可惜的。】
【嗯?为什么要烧?】
【太奢靡了, 留着它会让人贪图享乐。】
【会让谁贪图享乐?】政崽尖锐地指出, 【祖父吗?】
李世民叹了口气, 没接话。
【现在烧了, 以后会不会想重建呢?】政崽是实用主义者, 【洛阳水运发达,运粮比长安方便得多,以后我们是不是会到洛阳这边来?】
【肯定有过来的时候。】
洛阳在隋炀帝杨广手里做了很多年的代都城,一度差点迁都,这边宫殿与朝廷的配置不比长安逊色,论交通发达,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。
这么优秀的地方,李世民是不会放弃的,只要好好经营一下,就是一个非常繁华的经贸中心。
【以后要用,现在却要毁,那不是白折腾吗?你是嫌木头多,还是嫌金子多?】政崽直白地反问。
【但是……】李世民迟疑地环顾四周,抬手就摸到了高柱上精致的雕刻与装饰的珠玉,一转身,象牙凭几,黄金烛台,白玉杯盏,云罗纱幕,珍器满目,极尽豪侈。
他闭了闭眼,诚实道:“在这种地方呆久了,我就不记得百姓都受过什么苦了。我会忘记路边的白骨与士卒的风霜,忘记自己是为什么会走到今天的。”
“但木头、金子与玉是没有错的,它们是死的东西。”政崽平平淡淡地从他怀里冒出来,转传音为开口,“烧掉的话太可惜了。”
当年的咸阳宫也被烧掉了。嬴政就算想找个地方凭吊,也没有地方可去了。
“真烧的话我也舍不得,可能会拆掉一部分吧,东西肯定会都留着的。别的不说,这么好的楠木也很难找,光把这木头运过来,就得费万工。”
又高又大的木头,纹理精细,不腐不蛀,温润中仿佛还带着金丝,手指触摸上去润滑如丝绸,映得满殿流光。
“舍不得的话就先封锁吧,以后用来招待外国使臣,也是不错的地方。”
这句话一下子就把李世民击中了。
对啊,招待外国使臣,那不是越豪华越好吗?西域那么多国家,以后来大唐的使臣还不知道有多少呢,这地方是得留着,以后做款待外宾的隆重场所。
李世民愉快地说服了自己,把这个过于华丽的宫殿给封存了,然后和房玄龄他们去接收人口赋税田亩的文书资料。